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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
 
 
 
关于做好2026年暑期学校实习实践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6-09-10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26〕1号)等文件精神及暑期学校实习实践教学工作会要求,切实加强本科生实习教学管理,保障暑期学校实习实践工作安全、规范、高质量开展,持续推进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不断完善,着力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决定在暑期学校期间开展实习实践教学检查工作。本次检查采取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学院实习工作建章立制情况:实习管理组织机构是否完善,实习管理工作相关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到位,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人;是否制定实习期间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细化应急响应流程与操作规范,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是否与实习基地签订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及义务;分散实习是否建立完善的申请、审核、跟踪指导制度等。

(二)各学院实习安全风险排查和整改情况:实习前是否开展全覆盖、有针对性的学生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否按规定为外出实习学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实习基地是否专业对口、设施完备、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学院是否针对专业实习特点采取合理有效的安全管理与风险防控措施等。

(三)各学院实习工作落实情况:

1.各学院暑期学校实习安排情况。实习课程计划内容是否完整、切实可行,实习大纲和指导书是否完善、是否符合教学基本要求;校外实习是否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与责任等。

2.各学院实习基地组织保障情况。实习基地是否按计划合理安排实习,人力、物资保障是否充分;是否配备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全程指导学生实习、保障实习安全等。

3.各学院实习工作过程管理情况。是否选派校内教师全程管理、指导学生实习;是否定期了解学生动态和安全状况,是否能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安全隐患和问题;是否落实学生安全日报/周报制度,学生反映问题的渠道是否畅通等。

4.学生实习效果反馈情况。通过开展学生座谈,对暑期学校实习的实施过程、实施效果和学生实习受益度进行全面考察。

二、检查时间

暑期学校期间

三、检查形式与要求

请各学院应成立实习工作督查组,通过实地调研、交流座谈、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各专业、各年级实习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师生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学院需填写《实习督查记录表》并于9月30日前提交至教务处。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部分学院进行现场检查,抽查学院名单另行通知。

四、参加人员

实习督查组专家;

各相关学院教学院长、教学秘书、实习带队老师;

相关学院实习学生代表;

实习基地相关负责人。

五、其它事项

请学院及时准确提供实习信息,现场检查学院还需确定联系人,配合实习督导专家进行实习现场检查。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52090234。

实习督察记录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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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0日


 

处室电话: 办事厅025-52090218,教务科025-52090226,学籍科025-52090227,教研科025-52090220,实践科025-52090233,>更多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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